首页 » 技术SOS » 消费电子 » 便携产品 » 什么是手机电视?

什么是手机电视?

助工
2007-08-30 20:07:42
什么是手机电视?
关键词: 手机电视, CMMB  

最佳回复

高工
2007-08-30 20:11:45
1楼

目前,在移动运营商所推出的诸多数据业务中,手机电视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热点。手机电视(Mobile TV),就是利用具有操作系统和流媒体视频功能的智能手机观看电视的业务。虽然手机电视业务前景是美好的,但其发展历程也不可能一马平川。仔细分析一下以往一些移动数据业务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所走的路几乎都是曲折的。综合考虑技术、市场、内容与用户等多方面的因素,国内手机电视业务在发展过程中将主要面临政策、认知、终端、操作、内容、标准、网络和资费等方面的障碍。 管制政策存在壁垒 手机电视业务发展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管制方面的问题。目前,国家广电总局对手机电视的政策尚未出台,具体操作还无法可依,广电总局如果不批准通过手机接收电视节目的业务,消费者将享受不到这项服务。 虽然三网融合是大势所趋,但实现的前提是相关利益部门能够冷静沟通、协商,从大局出发,尽快制订互惠互利的政策法规,使手机电视业务发展能有法可依,而不要让行业政策法规成为业务发展的绊脚石。 用户认知度较低 据一项调查表明,移动用户对手机电视业务的认知率只有18.1%,大大低于目前发展比较快的一些增值业务的认知率,比如****达到67.2%、图片下载达到57.8%、收发彩信达到48.4%。因此,手机电视业务的发展会受到用户对业务认知的制约。但是在所有移动增值业务中,用户兴趣度最高的业务比例是14.4%,而对手机电视业务的兴趣也达到10.4%,这说明用户对手机电视业务的兴趣还是比较大的。 手机用户在成为某项新业务的忠实用户之前,一般都会经历5个步骤。从认知到认可、从认可到愿意使用、从愿意使用到成为用户、从成为用户再到依赖此项业务。认知乃是5个环节之首,也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如果用户对手机电视业务没有认知,就谈不上认可和使用。所以手机电视运营者应该多渠道、多方式地宣传手机电视业务,尽最大可能提高用户对手机电视业务的认知度,最大程度地扩大手机电视业务的潜在用户规模。 需要更换终端 手机电视业务对终端的要求较高,必须具有操作系统和视频功能,手机用户如果想使用手机电视业务就必须更换终端。但目前市场上支持手机电视业务的手机类型还不多,主要是能够支持视频、音频文件在线播放的手机,平均价格都在四千元左右,远远超出了大众手机用户更换终端时可接受的价位。同时,终端还面临着待机时间短和屏幕小的问题。现在的手机待机时间一般都在三天到一周,如果收看电视节目,估计用户还没过瘾手机就没电了。在这种情况下,移动视频的移动特性和优势是无法体现的。由于手机的屏幕较小,与电视相比,通过手机收看电视的视觉效果显然要差得多。 针对终端价格高的问题,运营商应该加大手机定制的力度,通过规模采购,最大程度地降低终端成本,同时可继续推广积分换终端的销售方式。硬件厂商应该加大研发力度,提高手机电池的待机时间,设计出大屏幕的终端。 操作较为繁琐 目前,手机电视业务遇到与手机上网业务发展之初同样的障碍,即操作比较复杂。中国移动的手机电视业务置于移动梦网的多级菜单之下,用户每一次使用手机电视业务都需要在菜单中多次寻找,这对于大多数用户来说都不太方便。 鉴于此,运营商发展手机电视业务时,可要求终端厂商仿照“一键上网”的方式,在终端上设置一个键,只要一按键即可欣赏电视节目。同时根据用户的喜好,此键可以在不同的按键时段设置不同的节目内容,比如12点是午间新闻、晚7点30分是娱乐播报等,对于没有特殊设置的时间段则可随机播放节目。 内容有待于开发整合 目前的手机电视并非真正的以网络、手机这些终端介质为核心的电视新媒体,而仅仅是以电视节目为核心的播放形式。真正的手机电视业务内容,应该是根据用户需求的差异和终端的特点量身定做的。在这方面,SP的参与是非常重要的,但目前由于手机电视业务还处于试验和起步阶段,SP对手机电视相关内容的开发积极性还不高。应当看到,手机电视业务发展最终还是要落到“内容为王”的经营策略上来的。没有强势的内容,没有目标消费群愿意买单的丰富的内容,手机电视发展的道路将很坎坷。同时,手机电视业务的发展还需要解决好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例如,去年为凸显535型手机强大的视频功能,多普达在535型手机的主页面上设置了中央电视台网站央视国际的链接,结果多普达被央视公众公司一纸诉状告上法庭。 为了丰富手机电视业务的内容,运营商应该制订合理的分成模式,充分把电视制片商、电影制片商、MTV制片商吸引到合作阵营之中。还应该最大程度地调动SP的积极性,鼓励他们开发手机电视业务内容。 播放软件标准不统一 手机电视业务的产业链主要包括播放软件开发商、手机生产商、业务内容开发商、移动运营商和手机用户等环节。其中播放软件开发商、手机生产商和业务内容开发商都不是唯一的,而是多厂家共存,而各自开发采用的技术不同造成标准不统一。一家手机厂商采用了某种播放软件之后,只能播放特定内容提供商的内容,而对其他内容提供商商的内容则不兼容。 对此,运营商应该借手机定制模式发挥主导作用,把播放软件开发商、手机生产商和业务内容开发商团结在一起,形成多赢的产业合作联盟,制订统一的标准规范。产业链各环节必须按照标准规范进行内容开发,规避标准不统一带来的负面影响。 网络速率有待于提高 目前,中国移动运营商主要是通过2.5G或2.75G网络传输技术来传输手机电视节目,由于当前移动通信网络的传输速率仅在数十k左右,因而手机电视业务不论是声音还是图像效果,均无法与普通电视相提并论,手机电视更像是“手机幻灯”。如果使用手机电视业务的用户数量上升,网络障碍将更加明显。 在3G尚未商用的情况下,移动运营商的网络不论是速率还是带宽都无法真正满足手机电视业务的发展要求。此种情况下,移动运营商就必须考虑究竟要把手机电视业务作为3G预热业务来发展还是作为现金流业务来发展,因为网络传输速率跟不上业务发展要求的话,将会打击用户使用手机电视业务的热情。 资费标准有待于调整 目前,中国手机电视业务资费采用的是数据流量费加内容服务费的模式。手机用户使用手机电视业务的第一笔费用是手机上网的流量费用。当前不考虑资费套餐的因素,如果用“视讯新干线”看1个小时的电视节目,流量费就要200多元。第二笔费用则要付给节目内容提供商,具体收费标准难以一概而论。仅从流量费来看,手机看电视的代价极其昂贵,已大大超出普通用户的承受能力。 让运营商为难的是,如果采用包月的方式,资费太高用户根本不会接受,资费太低运营商又承受不了网络带来的压力,因此如何制订合理的资费模式将是运营商直面的难题。但有一个方向是肯定的,那就是手机电视业务的资费模式应该是多样化的,而不应该是单一的。

高工
2007-08-30 20:11:21
2楼

所谓“手机电视业务”,就是利用具有操作系统和视频功能的智能手机观看电视的业务。显然,由于手机用户普及率高且手机拥有携带方便等特性,手机电视业务显示出了比普通电视更广泛的影响力。 手机电视业务发展面临的障碍分析